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1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既遂法院的判罰:盜竊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證件 刑事辯護 盜竊 國家機關 量刑 刑事處罰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