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的職權一般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董事會的職權一般有哪些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TAG標籤:董事會 公司經營 職權 公司經營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