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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哪些規定,50平方房子拆遷多少錢

50平方房子拆遷多少錢,法律有哪些規定
50平方房子拆遷多少錢,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50平方房子拆遷多少錢?
1、50平方房子拆遷可能會補償幾萬元,也有可能會補償幾十萬元法律規範沒有具體的數額的規定,只有一個標準性的規定,集體土地的房子,貨幣補償最低建築成本價,還會置換宅基地或者地價補償;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按面積拆一還一。城中村的,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國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拆一還一,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
2、政府應當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補償內容應當包括:(1)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2)被徵收房屋附屬物價值補償;(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4)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被徵收房屋價值包括房屋價值以及附屬於該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被徵收房屋附屬物價值包括房屋室內外裝飾裝修、各類附屬設施、設備、彩鋼結構、鋼結構、樹木、壁畫等(不包括燃氣安裝、集中供熱)的價值。二、房子拆遷什麼時候支付補償金?
1、房子拆遷什麼時候一般在着手拆遷行為之前支付補償金在簽完房屋安置協議後,房屋動遷以前會一次性補償1-2年的過渡費用,如果1-2年到期後安置房仍未交付的,會按協議再次補償過渡費用。簽訂拆遷協議後,拆遷協議應該包括拆遷補償款支付的期限,當事人可以查看拆遷補償協議確定支付的期限。
2、國家建設依法徵用集體土地時付給被徵地者補償所喪失的土地權利的費用。其計算方法是:(1)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具體規定。屬於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可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6倍計算,徵用無收益的耕地不予補償。徵用柴山、灘塗、水塘、葦塘、經濟林地、草場、牧場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標準為該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2)徵用人工魚塘、養殖場、宅基地、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3)被徵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4)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參照建築造價折多少,補償多少。(5)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標準為: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畝菜地,繳納7000-10000元;50萬以上不足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畝地,繳納5000-7000元;不足10萬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畝菜地,繳納3000-5000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以上標準,確定自己的標準。但不得超出以上標準限額。在現實生活之中,房子被拆遷的情形是比較常見的。根據規定,不管是在農村、還是城鎮,拆遷房屋通常都是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金的,補償金的具體數額可能會與被拆遷房屋的面積掛鈎,但是並不能僅僅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實際面積,就確定拆遷單位需要支付的補償金。
50平方房子拆遷多少錢?
一、房子拆遷户口不在怎麼賠償?
1、房子拆遷户口不在可以採取的賠償方式包括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等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2、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二、房子拆遷户口怎麼處理?
1、房子拆遷,户口可以移到新的分配房屋中,身份證上的地址就是新房屋的地址。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2、確定拆遷範圍後,所在地公安部門在接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通知,暫停辦理拆遷範圍內的居民常住户口的遷入和分户手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可准予辦理常住户口遷入手續:(1)居住在拆遷範圍內,有常住户口的婦女所生的嬰兒;(2)按規定分配的高等院校、中等院校的畢業生和批准退學、休學以及取消畢業分配資格的學生遷回拆遷範圍家中的;(3)未安置住房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遷回拆遷範圍家中的;(4)公派和因私出國(境)人員遷回拆遷範圍家中的;(5)遠洋海員遷回拆遷範圍家中的;(6)經市人事勞動部門批准從市外調回本市或從郊縣調入市區的幹部、職工及其隨遷家屬、需在拆遷範圍內直系親屬處落户的;(7)幹部、職工因離休、退休、退職從市外遷回拆遷範圍家中的;(8)歸國華僑、港澳台胞遷回拆遷範圍直系親屬處定居的;(9)被撤銷失蹤、死亡宣告的人員,返回拆遷範圍家中的;(10)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少教人員遷回拆遷範圍家中的;(11)在暫停辦理居民常住户口遷入手續前,已辦理完房屋的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與、分户、調配等手續,尚未辦理户口登記手續的;(12)市人民政府規定準予辦理户口遷入手續的其他情況。法定拆遷補償的方式包括貨幣補償、產權調換等,至於具體該選擇什麼方式補償,需要結合實際的情形確定。若是拆遷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方式對被拆遷方進行補償,那麼對於被拆遷的公民、或者是單位來説,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