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位究竟屬於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4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小區停車位究竟屬於誰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公共道路或公共場所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不屬於開發商,是歸於全體。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TAG標籤:停車位 房產糾紛 小區 物業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