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再審的提起程序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行政訴訟再審的提起程序行政訴訟再審的提起程序是:1、原審人民法院院長提起審判監督程序,必須報經審判委員會決定。2、上級人民法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序,有權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3、人民檢察院抗訴,應當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程序。【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TAG標籤:再審 行政類 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