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合同的簽訂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建築工程合同的簽訂需要經過以下程序:公司合同預算部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相關條款、參照建設部印製的示範文本起草建築
安裝施工合同,參與合同談判,組織會籤;參加對合同履行的評價。 2、 合同預算部負責合同的商務條款,確認待籤合同與審批調整建議的一致性; 3、 工程部負責審核工程合同的各項技術條款; 4、 物質採購部負責審核工程合同的各種材料(設備)採購與供應條款。 5、 財務部審核合同付款、發票納税等相關財務有關條款。 6、 法律顧問負責分析判斷合同
風險、與法律相關內容的相關條款。 7、 主管領導負責合同整體審核。 8、 總經理審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