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失賠付,終止合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7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賠付規定 全部損失1、保險車輛發生全部損失後,如果保險金額等於或低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2、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後,如果保險金額高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 TAG標籤:賠付 合同事務 損失 合同 合同終止 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