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什麼可以稱為是顯失公平的合同

什麼可以稱為是顯失公平的合同
什麼可以稱為是顯失公平的合同
顯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對方缺乏經驗,在訂立合同時致使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合同。顯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極不對等,經濟利益上不平衡,因而違反了公平合理原則。法律規定顯失公平的合同可以被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