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勞務外包服務項目要求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0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股份轉讓服務項目1. 審閲公司章程是否有對股份轉讓作出任何限制2. 編制股份轉讓香港的董事會議記錄3. 編制股份轉讓檔,安排股份轉讓檔給印花税處蓋章及繳納印花税4. 發行股份、編制股票書5. 更新股東記錄冊 TAG標籤:服務項目 勞務 外包 勞動關係 勞動糾紛 食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