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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如何解約房屋買賣合同

民法典中如何解約房屋買賣合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民法典中如何解約房屋買賣合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法典中如何解約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解除分為協商解除、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這幾種情況。故,要想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則應按此三種方式進行。
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