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管理崗位責任制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崗位責任制1、 項目經理為本項目應收及應付款項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款項全過程管理。2、 財務負責人組織應收、應付款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條 財務部門為應收、應付款項管理的主辦部門,物資部、機械管理部、合同部門為應收、應付款項管理的協辦部門,各部門應設立專、兼職的管理人員,部門之間要密切配合、互通情況,共同做好應收、應付款項管理工作。 TAG標籤:崗位 債務債權 債權債務 責任制 債務 管理 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