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合同工工資多少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合同工工資多少1、工資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法律規定只需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即可。2、用人單位一般根據勞動者的能力、經歷、崗位級別等確定相應的薪酬,在招用時應當告知勞動者具體的勞動報酬。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TAG標籤:工資 勞動糾紛 江門市 社會保險 合同工 管理局 社保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