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關於離婚申請執行期限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六十一條怎查不到呀?第一百六十一條 對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案件,在第二審人民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之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者毀損財產等行為,必須採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審人民法院依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採取。第一審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應當及時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TAG標籤:訴訟仲裁 訴訟管轄 訴訟法 離婚 執行 民事 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