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公證辦理流程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0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辦理離婚協議公證程序有哪些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序是: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TAG標籤:離婚 協議 辦理 流程 公證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