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離婚的程序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33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第二次訴訟離婚的程序第二次訴訟離婚的程序是第一次離婚半年後,即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第二次離婚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要在開庭時説清雙方矛盾及提出相關證據。法院判決夫妻雙方離婚,是衡量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認定的標準:(1)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還有失蹤2年等等。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TAG標籤:離婚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