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會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法律 7.79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承租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會是什麼1、繼續履行一方存在違約的行為時,非違約方已經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2、賠償損失賠償損失是指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了損失,應當依法賠償非違約方所受損失的責任。當然,如損失並非違約所造成的,那麼非違約方是不能要求賠償損失的。3、違約金違約金可以由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是在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TAG標籤:房產糾紛 合同 承擔 承租人 違約責任 租房 房屋租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