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與僱員勞動合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1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僱主與僱員責任劃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僱員追償。該僱員是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取決於事故中僱員是否存在重大過失,如果存在,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僱員追償,如果不存在則不可以。 TAG標籤:僱主 僱員 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