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和工資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6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違約金和檔案根據《勞動法》第23條的規定,在試用期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選擇職業的權利的一個重要方面。試用期不僅僅是企業考察職工的一個時期,同時也是職工考察企業情況、從而瞭解是否符合自己的意願和專長的一個過程。在此期間內,職工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不構成單方面違約,因此不應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TAG標籤:違約金 工資 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