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毒品改為非法持有毒品辯護詞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1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非法持有毒品罪辯護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 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毒品犯罪再犯均視同累犯,從重處罰。 TAG標籤:持有 運輸 辯護詞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毒品 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