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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訂勞動合同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嗎

沒簽訂勞動合同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嗎
沒簽訂勞動合同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嗎
如果已經過了試用期,即使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也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屬於用人單位違法,另外電話錄音,QQ聊天都算證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