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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逮捕2個月具體如何算

刑訴法逮捕2個月具體如何算
刑訴法逮捕2個月具體如何算
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的偵查期限從逮捕之日起計算,二個月內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期限一般是一個月,可延長半個月,然後移送法院提起公訴。
如果逮捕2個月後發現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證據不足的,應該釋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1、如果案件比較複雜,不能在2個月內偵查結束的,可以向上一級的檢察機關申請延長1個月的逮捕期。
2、如果逮捕2個月後發現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證據不足的,應該釋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3、如果逮捕2個月後偵查結束的,犯罪證據充分,犯罪事實清楚的,公安機關可以將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