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勞務分包政策規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03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建築業分包方如何繳税分包先交税先開,然後總包開全額,扣除分包款交税。 這只是涉及增值税,所得税按照税法正常核算跟營改增沒關係。 《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TAG標籤:合同效力 合同事務 勞務 建築業 政策 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