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無法落户證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0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工傷賠償無法證明工資多少怎麼辦依法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TAG標籤:落户 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