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向領導申請調崗位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哪些組織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TAG標籤:領導 崗位 勞動關係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