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多年未住的房子是否有居住權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7.51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因此,不論房子是否有人居住,房子產權清晰,簽訂有居住權合同並辦理了居住權登記,居住權就有效設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居住權期限;(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TAG標籤:合同糾紛 未住 居住權 合同事務 房子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