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不是不能分割財產?
一、保險是不是不能分割財產?
保險不是不能分割財產,保險參與離婚財產分割,具體情況有四種:
1、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受益人;
2、父母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
3、自己是投保人,配偶是受益人;
4、配偶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
如果是第1、2種情況,財產分配時不予分割。如果是第3、4種情況,可以按照保單的現金價值,進行夫妻財產分割,還可以轉換投保人,保留一方的保單權益,另一方支付對應的現金價值或權益。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疇是什麼?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離婚的時候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比較常見的財產的分割,主要就是包括有房產,還有就是相關的工資等獎金收入,但是實際上關於保險等相關的利息,在特殊情況之下的話,也是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參與到分配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