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家庭暴力/列表

家暴離婚子女撫養問題怎麼判

離婚訴訟中,一般爭論的焦點要麼是子女撫養問題,要麼是財產分割問題。對於很多家庭來説,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一般不能是法庭上爭論的重點。關於子女撫養權判定問題本站小編在下文為您介紹。

家暴離婚子女撫養問題怎麼判

根據對子女有利的角度,家庭暴力離婚孩子撫養權一般判給非過錯方。同時,男方和女方離婚時爭取孩子撫養權,法律有如下規定:

一、男方爭取孩子撫養權:

1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2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扶養義務的。

3男方已經做了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5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概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收入的。

7男女雙方均無時間照看孩子,離婚後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照看的,該方父母的意見與身體狀況,文化程度對爭取撫養權也起着重要作用。

二、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

一般而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會判決給女方撫養。

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款規定: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如果女方也能舉出男方的生活環境不好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或者即使撫養孩子了也會對孩子的未來產生不利的影響都可。

除此之外如果孩子在十歲以上還可以自己主張跟誰。

以上是家庭暴力離婚孩子撫養權判給誰的全部內容,因家庭暴力離婚孩子一般會判給無過錯方,這是從有利於子女成長的角度來確定的。夫妻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應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自身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在法律上來説,怎麼判定孩子的撫養權主要是考慮有利於孩子成長來説的。哪一方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和教育就會把孩子判給誰。關於離婚訴訟中的財產分割問題您還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獲得解答。

TAG標籤:子女 離婚 撫養 家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