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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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孩子離婚怎麼判女方無工作

一、兩個孩子離婚怎麼判女方無工作

兩個孩子離婚怎麼判女方無工作

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因素:

(一)子女利益最大原則是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決定性因素

關於子女撫養的問題,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是“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由此可見,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利益無疑是人民法院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首要原則,同時也是確定子女撫養權的決定性因素。

(二)其他因素

其他因素中主要包括兩大類因素,即物質類因素和精神類因素。

首先,物質類因素。主要包括:父母雙方的經濟條件、離婚後雙方的居住環境、子女隨哪一方生活時間較長等。

其次,精神類因素。主要包括:父母雙方的道德品質、對子女的責任心、有無不良生活習慣以及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學習的能力和時間等。

二、子女撫養權的歸屬:

兩週歲以下子女的撫養權歸屬

首先,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其次,如果出現某些特殊情況,父方也可獲得兩週歲以下子女的撫養權,這些特殊情況包括:

1、在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可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獲得撫養權: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未滿兩歲的孩子一般由母親直接撫養。對已滿兩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在撫養問題上未能達成一致的,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於撫養的原則作出判斷,判決會依據夫妻雙方背景、工作經濟條件、道德品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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