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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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哪些人

民法典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哪些人
律師解析: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已離婚的配偶,沒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以及外孫子女,孫子女等人。
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
法律規定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除此之外的都不屬於法定繼承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