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例

當前位置 /首頁/車輛交通/交通事故案例/列表

酒駕拘役一個月是觸犯刑法嗎?

一、酒駕拘役一個月是觸犯刑法嗎?

酒駕拘役一個月是觸犯刑法嗎?

酒駕拘役一個月是觸犯《刑法》。醉駕拘役一個月的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醉駕導致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公安機關拘留駕駛員一個月。

醉駕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處拘役,一到六個月。

原則上不對醉駕司機適用緩刑。醉酒駕駛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性較大,一旦釀成事故後果通常比較嚴重,且該罪拘役刑為1到6個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屬於較為輕緩的刑罰,如果適用緩刑,難以實現刑罰威懾和預防犯罪的效果。

具體量刑時,根據血液酒精測試的度數和具體情節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點等。

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為1個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為2個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準刑為3個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個月的刑期。

相關知識: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危險駕駛如何處罰?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目前喝完酒之後駕駛機動車輛是需要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的,如果説沒有達到醉酒駕駛的程度的話,屬於一般的酒後駕駛,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懲罰即可,如果達到犯罪的情況之下就會按照拘役進行懲罰,因為這種情況下是危險駕駛罪。

TAG標籤:酒駕 刑法 觸犯 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