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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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權繳納房產税嗎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繳納房產税嗎?

國有土地使用權繳納房產税嗎

這個問題現在還沒有確定下來,房產税目前只在部分城市試點,比如上海、重慶,沒有全面開始徵收。房產税推高房產的持有成本,最終會導致房價加速上漲。而且房產税的提法極不科學,應該叫不動產税。現在連這個定義都沒搞清楚,不可能立馬實施房產税。而且房產税應該包括土地租金,以及建築物價值。讓我大膽的做些房產税徵收方面的細節

1、地租:按我國的產權政策,土地出讓金已經表明國家全額預支未來70年的租金,所以我預測這部分費用應該不會包括在未來的房產税裏面。

2、税基:未來的不動產税應該只徵收持有者真實持有的份額,即建築物價值。所以税基可能扣除原始土地出讓金佔有房價的金額。剛需首套貸款利息估計也會扣除,利息的扣除額度應該考慮貸款年限的增長而降低。持有多套房的人會被視為投資行為,將被全額徵收從而實現調節貧富差距。現在上海和重慶的徵税方式一刀切而且北征對象太少,沒考慮長期和未來不利於税收增長,不具有持續性,應該會被拋棄。

3、税名:應該會稱呼為財產税或不動產税,這樣可以避免政府的道義和不合法的風險。所謂徵税要師出有名。而且便於未來賣出永久土地產權以及全面土地私有化鋪平道路。實現差別化徵税:比如持有林地、耕地、工業用地徵收租金,持有土地附着物的建築徵收不動產税。

二、土地使用權的期限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如果本地政府部門規定的需要交房產税,那麼業主在買房子的過程中就會承擔一筆房產税,本地沒有開始徵收房產税的情況下,當地的開發商部門絕對不可能私自向業主徵收房產税,因為即便真的要徵收房產税,房產税那也是直接交給國家税務機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