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雙方自願離婚有何規定

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在經過離婚冷靜期之後,雙方應當再次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雙方自願離婚有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