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迫婚姻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2.4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婚姻關係中的一方或雙方是受到他人的脅迫而締結的婚姻關係被稱為脅迫婚姻。脅迫婚姻屬於可撤銷婚姻,受脅迫一方可在婚姻登記之日起的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TAG標籤:脅迫 家事糾紛 婚姻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