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記時外國人需要的證明材料 普法法律網 結婚律師解答 1.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外國人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TAG標籤:婚姻家庭 結婚 外國人 涉外婚姻 登記 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