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分公司經營範圍怎麼認定 普法法律網 公司設立 1.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公司設立分公司時,經營範圍是登記的事項之一,而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公司的經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TAG標籤:公司設立 分公司 公司經營 認定 設立 經營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