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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怎麼承擔責任

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公司,所以在法人外部的第三人看來,法定代表人在執行職務就是法人在作出行為,所以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的後果,不論有利於否,都由法人承受或享有。根據這一規則,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責任,法人承擔的這一責任形態稱作替代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怎麼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