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複議多長時間 普法法律網 交通事故處理律師解答 5.97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交通複議時間:《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TAG標籤:交通 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處理 複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