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撤銷嗎 普法法律網 交通事故責任律師解答 2.7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撤銷,我國法律規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的複核結論後,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重新調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鑑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九條 TAG標籤:認定書 交通事故 撤銷 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