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合同補充協議範本應該怎麼寫
合同編號: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説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年月日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原因)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
1、(具體變更條款)
2)、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出版合同
出版合同是著作權人將作品交付出版者出版,出版者依法支付報酬的協議。出版合同具有雙務、有償性質外,又是標準合同。合同的條款由國家法律直接規定。依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主要包括如下。著作權人的主要義務:
(1) 不得一稿兩報;
(2)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不得剽竊他人作品;
(3)依約定期限交付作品;
(4)在約定期限內尊重出版者的專有出版權。出版者的主要義務:
1)依約定質量、期限出版作品;
2)不得擅自轉讓專有出版權;
3)支付稿酬;
4)尊重作者的署名權,保持作品完整性權;
5)重印、再版圖書的應通知著作權人,並支付報酬;
6)因故不能出版的應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稿酬,並將稿件退還作者;
7)妥善保管原稿件,若原稿件毀損滅失,則承擔不低於基本稿酬50%的賠償責任。
簽訂後,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進行辦理,如當事人違反合同條款的,應要求這類違約者進行賠償。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賠償時應按照合同條款和法律規定,收集這類案件的證據,遞交相應的辦案單位,有利於這類辦案機關相應的審查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