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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轉讓合同可以訂立口頭合同嗎?

一、著作權轉讓合同可以訂立口頭合同嗎?

著作權轉讓合同可以訂立口頭合同嗎?

不可以簽訂口頭合同,轉讓著作權時,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著作權轉讓是著作權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按照自己的意願將其所擁有的著作權的全部或者一部分權利轉移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

轉讓著作權不同於著作權的許可使用,轉讓著作權需要訂立合同,並且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價金、作品、權利種類等內容。如果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許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

著作權轉讓口頭約定有效,但是主張有效的一方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當事人雙方的口頭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對該口頭約定予以否認並不履行相應的義務,那麼就需要另一方提供證據來證明該口頭約定的存在,否則空口無憑,很難讓法律對此約定予以認定。

二、著作權侵權行為的認定原則是什麼?

1、過錯原則:過錯是著作權侵權認定中的一項原則。

2、損害原則:侵權行為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該行為造成了損害後果。無損害後果的行為,不構成侵權行為。由於侵權行為總是與損害後果相聯繫,因此一些學者將侵權行為稱為侵權損害。

3、公平原則:公平原則在民事權利保護領域已得到比較廣泛的運用。它可以補救具體法規的不敷使用,在法律缺乏具體規定的情況下,法官可直接根據公平觀念作出裁斷,確定當事人間權利義務和民事責任的分派。

三、著作權轉讓何時生效?

著作權轉讓滿足下列條件時合同生效,著作權自合同生效時轉讓。換而言之,著作權轉讓滿足以下條件則生效:

1、合同標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包括髮明創造專利、技術祕密及其他知識產權成果。

2、合同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技術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他改進的技術方案。

3、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權屬約定。

轉讓著作權應該是訂立書面合同,過錯原則,損害原則,公平原則是著作權侵權行為認定的主要原則,存在過錯行為,並且有損害的事實出現,才可以認定為著作權侵權行為。著作完成之後,著作權人就取得相應的著作權,並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