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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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異議之訴是否代表合同無效

不代表。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執行異議之訴,是指當事人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實體權利存有爭議,請求執行法院解決爭議而引起的訴訟。法院的執行異議之訴是可以確認合同效力的,只有在法院判決之後才可以確定合同是否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執行異議之訴是否代表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