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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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終止未到期合同怎樣賠償

民法典規定終止未到期合同怎樣賠償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終止未到期合同屬於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包括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
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終止合同帶來的損失進行賠償。
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