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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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遞交哪一級法院

離婚訴訟遞交哪一級法院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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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標的萬法院管轄是哪一級法院

訴訟標的200萬法院管轄是基層法院,

訴訟標的與管轄法院都可以由爭議雙方協商確定,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有爭議的情形,都可以先向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按照法律規定處理。對於原告和被告不在一個省市的,可以先協商確定管轄法院,再行起訴。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一般普通案件都是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五千萬元以上的案件,基層人民法院的管轄標的額一般在五千萬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