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武器裝備罪既遂的處罰標準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3.0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遺失武器裝備罪,是指軍職人員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根據《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條,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AG標籤:武器裝備 刑事辯護 遺失 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