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通緝是否是法院判了才通緝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2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網上通緝是指公安機關對在逃嫌疑犯的一種追捕措施,法院是不適用的。所以發佈通緝令這一程序是不需要通過法院的。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五條,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佈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TAG標籤:法院 刑事辯護 通緝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