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處罰的行政機關能收罰款嗎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1.6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並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 TAG標籤:處罰 行政 能收 行政處罰 罰款 行政類 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