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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養老退休金怎麼計算

法律上養老退休金怎麼計算

一、法律上養老退休金怎麼計算

1、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 * 繳費年限*1 %

2、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l a2/az . an/an)/n

公式中,a1、a2 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 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a1、a2 … … an 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 年當地職工平均工資;n 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3、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例如:上海一名男職工,2010年其60歲退休,上海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566元。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個人賬户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繳費指數為0.6。那麼,他的基礎養老金=(3566元 3566 元*0.6) 2*15*1%=427.92元。他的個人賬户養老金=50000元/139 = 359.79 元;上列兩項合併,他的月基本養老金為427.92元 359.79元=787.71元。

4、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5、個人賬户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户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户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6、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7、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上述各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二、養老金領取辦理條件

年滿60週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符合以下條件,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1、本政策施行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2、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按年繳費養老保險的;

3、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15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退休職工的養老退休金可以説隨着國家政策的改變,一直都在增加。對於退休職工的養老退休金,與所在地的在職員工的月平均工資有着很大的關係,如果工作所在城市處於經濟發達城市,那麼退休金是絕對高於其他經濟不發達的城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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