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的法律要求有哪些呢 普法法律網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1.0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關於抵押物,法律規定下列財產可作抵押擔保物:(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398條規定: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抵押。 TAG標籤:抵押擔保 法律 債權債務 抵押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