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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對借條可以更改名字嗎?

一、個人對借條可以更改名字嗎?

個人對借條可以更改名字嗎?

不能更改,除非雙方自協商一致。債權人更改就是債權人變更,需要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名字改了,就是債務承擔人變更,需要債權人同意。如果原債權債務關係上有保證的,還會影響保證人所做保證的效力及範圍。債權人姓名變更屬於債權的轉讓,債權人的名字變更屬於債務的承擔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二、寫借條有哪些注意事項?

1、借條的格式一定要對,“借條”二字居中,到下面一行文字中間最好不要留空隙,以防任意一方事後添加文字。

2、寫清楚借款人與出借人,不要寫直接寫誰借誰,諸如此類的民事案件很多。

3、在寫金額時不要留太多空隙,大小寫書寫規範同樣不留空隙。

4、有利息償還的可寫清楚年利率為多少(建議可以參考銀行利率),月利率為多少,日利率為多少,無利息的可直接不寫。

5、寫清楚什麼時候換,日期,金額,以及倘若不能屆時還款又該如何,

6、寫明借款人與出借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聯繫方式,有必要可加上見證人

三、哪些借條不受法律保護?

1、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

2、被放貸人脅迫寫下的借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那麼這屬於合同無效的情形。

3、借條中超過36%的利息約定無效

民間稱呼的高利貸,其年利率往往高於36%,也就是説已經高出法律允許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

綜上所述,民間借貸中,雙方達成借款意向,在出借金錢的時候,借款人要寫一份借條,裏面的名字應當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名字。一般情況下不得更改名字,如涉及到債權及債務轉讓,就應當雙方協商更改名字,債權人改名字,要重新寫借條,並通知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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