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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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更改借條法院認可嗎

一、擅自更改借條法院認可嗎

擅自更改借條法院認可嗎

不認可

下面幾種情況,即使有借條也打不贏官司,錢只好打水漂。

1、借條中的年利息超過了24%,法院不支持。

2、借條的主體沒有行為能力怎麼理解,如果拿這張借條的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精神病。監護人不認,那麼借條無效,要不回錢!

3、借款用途是賭博,吸毒,從事非法活動 借錢給別人,一定要搞清楚借錢幹嘛,並且寫在借條上,如果東窗事發,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4、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條如果拿着20年錢的借條去起訴,在十年前,就已經討過債,但是無果,這張借條多半是廢了。普通訴訟時效是兩年,還款期限滿了,對方不還,就應該在兩年之類提起訴訟!

5、有借條沒有實際的轉賬這也就是説,在打官司的時候,光是一張借條沒用,還得出具借錢的轉賬證明或者能證明實際付款的證據。請記住,現金支付不太好,最好銀行轉賬,這樣有記錄!

6、感情債借條 有時候,戀人開玩笑,分手費打借條,精神損失費打借條,出軌劈腿沒有打借條。這種借條沒有實際的支付,借條無效哦!

7、擅自修改的借條 有塗抹痕跡,借條的真實性不強,沒有得到一方的認可,這樣的借條可能涉嫌詐騙。

8、違背了真實意願的借條 在強迫別人,威脅別人的情況下,出具的借條無效。

二、借條有效期幾年

借條的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關於借條的訴訟時效,與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一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瞭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借條其實就相當於是合,借條合同想要變更,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以後進行變更才是屬於有效的,對於自己一方進行變更,另外一方沒有變更的話,法院只會採納之前的借條合同。行為人屬於無效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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